医院感控又出新政!直接问责一把手!
时间:2021-08-19
「直接追究医疗机构一把手责任。」
「抽查要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形式开展。」 「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感控工作专题会。」 「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发生医疗机构内感染的,要直接追究医疗机构一把手责任。」 ……
8月16日,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医疗救治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机制的通知》,宣布建立医疗机构感控工作「四项机制」(下文简称「四项机制」),包括一把手负责制、每月抽查和定点医院的年度评估机制等。
此时,距离联防联控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定点医院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刚刚一周。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四项机制」发布的前一日,澎湃新闻曝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三名医生感染新冠。这是在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暴发大规模院感后,近期发生的又一新冠院感事件。
一把手负责制 每月抽查,每年评估
在「加强工作」后,对于医院感控,联防联控小组再次强调要「完善机制」。四项机制如下:
1.专业团队年度评估机制
2.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月抽查检查机制
3.医疗机构一把手负责制和每月研究机制
4.追责问责机制
一把手负责制成为此次发布机制的亮点。文件确认,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感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将感控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感控工作专题会。
并且,在追责问责时,「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发生医疗机构内感染的,要直接追究医疗机构一把手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惩处。」
在月度抽查方面,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月要进行感控专项抽查,重点检查感控基本流程、基础设施、重点部门等。抽查要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形式开展,一旦发现问题隐患,要予以严肃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
年度评估则是针对新冠救治定点医院。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医院管理、建筑布局与硬件、医疗资源配置、培训情况、预防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评估不合格的要限时整改,整改结束后再次不合格的,取消相关资格。
为何新冠救治定点医院 屡「破防」
扬州8月12日发布的确诊病例流调报告显示,确诊病例465、466、467三人均曾在邗江中路368号上班,这是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西区)的地址。一份日前流出的江苏省卫健委情况通报指出,确诊的是三名发热门诊医生。
虽然发生院感,现有信息表明,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西区)仍将作为定点医院:就在流调院感信息流出当日,该院宣布,西院区将作为扬州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救治备用医院,随时待命启用,目前病人转运和基建工作已全部结束。
据悉,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是扬州市的龙头医院之一。而日前暴发大规模院感的郑州六院,自去年新冠疫情暴发之初就是收诊患者的定点医院,且是河南省立传染病防治医院。院感发生后,郑州六院「一把手」党委书记马淑焕被免职。
为何新冠救治定点医院屡「破防」?
流调轨迹显示,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确诊的第一名医生是在东院区被感染,但与其他两名确诊医生的交集轨迹是在西院区。有当地人士向媒体表示,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的医生出诊不限于一个院区,时常会在东、西两个院区之间流动。
「这是一起由于涉事医院院感制度执行不严格、感控专职人员配备不足、发热门诊布局不合理、相关医务人员个人防护不到位等导致的医务人员感染。」江苏省卫健委情况通报称。
郑州六院的院感事件,同样与制度执行不严格、防护不到位有关。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曾表示,郑州六院医院感染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包括: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对当前疫情形势认识不到位、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监管不到位、医疗机构院感管理规章制度不落实。
针对定点医院的院感风险,为配合年度评估,联防联控小组首次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定点医院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评估量表(试行)》,对五方面进行评估。
其中,「管理组织架构」这项指标规定,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指定分管院内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定点医院,成立独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院内感控部门,不得合并在医务、护理等职能部门内。
以上来源:医学界智库
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机制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以下简称感控)工作,我组决定建立医疗机构感控工作“四项机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专业团队年度评估机制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有关专家作用,组建辖区内感控专业团队。每年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若干评估小组,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定点医院的感控工作进行一次整体评估,确保省域有关医疗机构全覆盖。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医院管理、建筑布局与硬件、医疗资源配置、培训情况、预防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对于评估不合格的,要予以限时整改;整改结束后,要再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整改验收,再次不合格的,坚决取消相关资格。评估、验收结果应由评估小组所有人员签字后留存备查。
为指导各地开展有关工作,我组组织制订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定点医院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评估量表(试行)》(见附件),供参考使用。
二、建立健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月抽查检查机制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月要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特别是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参照年度评估工作进行感控专项抽查。重点检查感控基本流程、防控基础设施、感控重点部门以及感控重点环节。抽查要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形式开展,一旦发现问题隐患,要予以严肃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
三、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一把手负责制和每月研究机制
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感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感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全面掌握本机构感控工作各项情况,强化各项制度落实,持续提高管理水平。各医疗机构要将感控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感控工作专题会,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四、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感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以及发生医疗机构内感染后果的严重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医疗结构的监管职责,健全感控工作追责问责机制。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发生医疗机构内感染的,要直接追究医疗机构一把手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惩处。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感控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化对有关医疗机构的指导支持,优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待遇保障,细化对“四项机制”的部署落实,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协助解决各类问题,切实提高医疗机构感控工作能力。
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医疗救治组
2021年8月14日
转自公众号 医管界: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