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疾控主任谈疾控改革: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时间:2023-03-20
国家疾控局2021年5月挂牌以来,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疾控体系改革发展,国家层面的各项改革举措正在有序展开。去年2月,在各界关注下,国家疾控局三定方案对外公布,疾控体系改革正式推上台前,但更加深入、系统的改革,仍待持续推进。作为新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的沈洪兵是中国疾控中心转隶国家疾控局以后的首位主任。作为国家疾控局副局长兼任中国疾控中心主任,他的到任颇受业界关注。
与20年前成立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比,新成立的国家疾控局有何不同?为什么要提级单独设立国家疾控局?经历新冠疫情考验,国家疾控局与中国疾控中心将如何提升我国传染病监测与预警能力?
时值全国两会,履新后的沈洪兵首次与媒体对话,接受了包括南方都市报在内的多家媒体的集体采访。他阐述了本轮疾控改革的思路,并坦言,目前我国疾控体系机制体制建设尚不完善,缺乏长效激励机制。在本轮疾控体系改革中,必须形成疾控体系建设稳定投入机制,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中国疾控中心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洪兵。
谈疾控体系建设
必须形成疾控体系建设长效投入机制
记者:您既是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又兼任中国疾控中心主任。谈谈两个机构间的不同定位?
沈洪兵:2021年5月,国家疾控局正式挂牌成立。2022年2月,国家疾控局“三定方案”公布,明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单位,与同时撤销的国家卫健委内设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局相比,行政级别提高,标志在国家层面更加重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于2002年,原为国家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国家疾控局成立后,中疾控转为国家疾控局管理。
比较而言,国家疾控局为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以传染病为主的疾病预防控制的行政和管理,包括制定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监测预警、公共卫生监督等政策和措施。中疾控为事业单位,更多围绕技术和学术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是国家疾控局的技术支撑单位。
记者:国家疾控局成立后,中疾控未来工作重点有哪些?
沈洪兵:目前我们正在研究调整中疾控的“三定方案”。在现有基础上,中疾控将突出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推动机构改革和完善激励机制。在国家疾控局的领导下,推动中疾控的改革,特别是建立和完善中心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同时,以上示下,推动全国疾控体系改革发展。
二是突出监测预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本次国家疾控体系改革相关文件中,提出要在中疾控加挂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的牌子,加强监测预警能力、检验检测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为疾病预防控制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保障。
三是加强全球公共卫生交流合作。疫情进入平稳阶段,国家间公共卫生和疾病控制方面交流与合作会越来越多,中疾控将积极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及其他国家的多边交流与合作。
当然,中国疾控中心还有许多重点工作要做,任重而道远。
记者:您提到要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具体而言要怎么做?如何打通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间的信息壁垒?
沈洪兵: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具体就是要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自动化采集多点多维数据,及早地、智能化地判别出传染病可能增加的流行风险或已出现的苗头,并发出预警信息。这个机制就是我们未来建设的方向。
如何实现呢?一方面,要继续加强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传染病直报网。纵向是指从国家到省、市、县(区)各级,建立纵向联通、实时共享的传染病疫情动态更新机制,加强纵向联动,各级预警信息实时直达中国疾控中心。横向是指全国各级卫生行政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协同预防,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职能和医防协同,使各级疾控机构都能第一时间得到辖区内传染病发生数据和信息。
另一方面,我们要建立多部门的信息合作共享机制。比如药监局管理的药店药物购买信息、海关部门管理的入境监测信息等,这些隶属于不同政府部门管理的数据和信息,对于传染病监测预警而言非常重要。只有打通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和信息壁垒,才能真正实现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
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上,国家疾控局和中疾控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记者:有人说“疾控工作做得越好,越没有‘事情’发生,就越会被遗忘”,如何看待这种说法?
沈洪兵:疾控工作最重要的就是预防疾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如果没有疾病发生,老百姓都忘记了还有疾控局、疾控中心,那当然是好事。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不能总是让“财神跟着瘟神走”,疫情来袭时才想起要加强疾控体系建设,或是疫情发生时临时性给予物资或经费等投入。必须建立并形成对疾控体系建设软硬件长效投入机制,日常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术能力、完善补偿激励机制、医防协同机制等,真正建立起高效、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谈公共卫生事业
中疾控和各级疾控中心普遍遇到了骨干人才流失的问题,疾控体系补偿激励机制待完善
记者:疾病预防控制是公共卫生事业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疾控体系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沈洪兵:一方面,包括中疾控在内的我国疾控系统的后备人才本来就储备不足,另一方面最近几年存量骨干人才流失严重。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各级疾控中心保障水平较低,补偿激励机制不完善,体制机制活力不足,缺乏发展动力和人才吸引力。
疾控机构作为I类事业单位,和医疗机构等II类事业单位相比,激励机制不足是主要问题。2011年改革初期,两类事业单位之间人均收入水平差距不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II类事业单位的绩效奖励、津贴补助等远超过基本工资水平,两类事业单位收入差距越拉越大,甚至是倍数的差距。机制不活,缺乏激励,人才流失,能力减弱,一环扣一环。
中国疾控中心是我国疾控体系的龙头,龙头单位的体制机制改革不率先突破,将影响整个国家的疾控体系改革发展。我个人认为,我们不能再沿用多年前的文件来指导当前的改革,新冠疫情以后我们真的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应该在体制机制上进行创新性的变革,特别是在I类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给予国家和省市疾控中心科学研究的职能,并参照科研类事业单位设置激励机制。
记者:本次印发的疾控体系改革文件中提到,要探索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怎么理解?
沈洪兵:完全分离公共卫生医师和临床医师,对疾病预防控制而言十分不利。从历史上看,学习预防医学专业的人员是可以考国内外医师执照并从事临床工作的。
一方面,我们要鼓励临床医生参与到公共卫生实践工作中,另一方面公共卫生医师也能在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或慢性病等的诊疗和防治实践中起到较大作用。比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医师完全可以承担起家庭医生的职责,拥有相关专业领域处方权后,可以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的咨询和诊疗服务。这对社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管理以及一些传染病的防治都是非常有利的,值得试点推动。
此外,在学校培养体系中,我建议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应该前期趋同、后期分化,在预防医学学生规培时可以进行分流,加强公共卫生医师的临床能力,并试点分类考核给予处方权。
记者:今年您的提案中提到要推动国家级疾控机构海外分支机构建设,为什么会提出这个提案?
沈洪兵:我们国家此前提出建设“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近年来,我国公共卫生领域国际合作越来越多。例如2014年,在塞拉利昂援建中塞友好生物安全实验室,为控制西非埃博拉疫情发挥重要作用。2015年,我国在坦桑尼亚实施了疟疾防治、血吸虫病防治公共卫生援外项目。2023年1月,中国援非盟非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部(一期)项目正式完工。
从当前国家公共卫生安全、全球生物安全以及大国外交等多个角度看,推动诸如以非洲疾控中心分支机构为试点的国家级疾控机构海外分支机构建设,是积极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筑牢国家生物安全屏障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国家全球公共卫生治理网络,实现以点带面辐射效应,提升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公共卫生全球领导力的重要手段。
谈新冠疫情
新冠疫情尚未结束,但不用过分担心第二波疫情
记者:有消息称中疾控将启动新冠疫情系列专项调查研究,具体包括哪些调研?为什么要进行调研?
沈洪兵:从新十条颁布到乙类乙管,我们国家基本上只用了不到两个月时间就度过了这波疫情高峰。尽管高峰峰值较高,但我们走出疫情高峰的速度也很快。中国疾控中心最近正在对人群感染情况、抗体水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希望能够得到这波疫情真实情况人群感染率、人群抗体水平等,如果5、6月份部分人群发生二次感染,那么哪些人易感?哪些人不易感?防控政策和免疫接种策略如何调整?这次调研将给出参考依据。
另外,我们还针对国外提出的“新冠重症”和“长新冠”在我国的发生情况、变异株与症状的关联等课题进行调研。
记者:可以请您预测一下新冠疫情的后续走向吗?
沈洪兵:目前来看新冠疫情还没有结束。第二波流行什么时候来?不同学者对此预测不同,有人说5、6月份,也有人说7、8月份。总体来说,如果没有特别的、致病性增强的病毒变异株的话,可以不用过分担心第二波疫情,无论是波及范围还是感染人数一定低于第一波。即使病毒的传播力有所变化,但如果致病力没有增强,在现有的人群免疫水平的基础上,后续它所造成的危害总体是可控的。现在最重要的是要做好监测预警,以及指导一些重点人群和有基础病的人群加强疫苗接种。
转自 南方都市报:原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