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预防医学会优秀论文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时间:2020-10-12 10:35:20
为鼓励我省预防医学工作者积极投身科学实践,繁荣科技学术交流,促进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范优秀论文的评选奖励程序,更好地为预防医学发展服务,参照《南粤科技创新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1.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以全文发表形式)中发表的论文。
2.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工作单位必须是省内单位(如有通讯作者的论文,只接受通讯作者的提交)。
3.参评论文必须是评奖规定时间内发表或出版的论文。
4.已获省部级以上同类奖励的论文不再参加评奖。
二、评审标准
凡是在根据论文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对学术论文分一、二、三等奖。在理论上、技术上有重大发现或创新,对科学技术进步或全国预防医学发展具有特别重大作用的论文,必要时可评为特等奖。
一等奖:在学科理论领域研究有重大突破或创新、在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和预防医学技术上有重大革新或有发明创造、对区域预防医学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或者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论文,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一等。
二等奖:在学科理论领域的研究中有突破,在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和预防医学技术上有革新、对全省预防医学发展产生影响或者产生经济社会效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论文。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二等。
三等奖:在学科理论研究或技术上有一定的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其研究被同行引用;应用其学术成果或技术对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有一定效益,达到同行先进水平的学术论文。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三等。
三、评审组织
广东省预防医学会成立由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组成的“广东省预防医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评委会负责优秀论文的评审工作。
评委会按情况邀请相关学科的专家,成立学科评审组,负责相关学科的初审。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论文评审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预防医学会办公室。
省专业委员会、地级以上市预防医学会分别负责推荐所属会员、所在地科技人员和非省级学会会员申报的论文。
四、申报推荐
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证明材料齐备,字迹清楚。
1、申报参加评选的论文应在规定的时段内,符合本《办法》中有关评选范围的要求。
2、申报参加评选的论文作者是省专业委员会员的可向所在专业委员会提交论文,非省专业委员会的会员的可向所在市级学会提交论文。同一篇论文只能提递交一个推荐单位。
3、申报参评的论文作者必须填写《广东省预防医学优秀学术论文申请推荐表》,并加有作者所在单位签署论文真实性及保密等级的意见。
4、申报手续不完善、未按本《办法》规定填写单位意见或过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5、申报者应递交申报材料
(1)《广东省预防医学优秀学术论文申请推荐表》(此表可在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广东省预防医学会栏目上下载)
(2)论文原文(原文为外文者,应附论文摘要中译本)
(3)有关证明材料1份。应有论文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含论文题目的目录、页码、SCI、EI等收录检索号。被引用情况的证明。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具体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应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按有关顺序整理装订。
推荐单位要召开评审小组或理事会会议,并在《广东省预防医学优秀学术论文申请推荐表》填写提出所推荐论文的特点、水平和价值及评定等级的具体意见。
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可推荐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6篇。
以下情况可适当放宽: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多、所属会员人数较多而学术活动又比较活跃的各级别可增加2篇。
组织推荐单位提交推荐材料
(1)报送推荐优秀学术论文一览表
(2)各推荐评选广东省预防医学优秀学术论文材料集
五、评选程序
每届评选优秀学术论文不超过80篇,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篇,二等奖不超过20篇。从严掌握,宁缺勿滥。
评选采用省专业委员会(市学会)评审小组推荐和省评审委员会的两级评选。评选实行回避制度,参评作者不得参与推荐和评审工作。
1、推荐:省专业委员会或市学会应组织若干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名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论文,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评审。专家小组应详细提出论文特点、水平和价值的评语及建议评定等级推荐意见,省专业委员会或市学会汇总专家小组意见后联同其他申报推荐材料一起报省预防医学会。
2、预审: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论文的参评资格和材料形式进行审查;
3、初审:学科评审组对按相应学科分组的论文材料进行初评,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论文;
4、复审:评委会综合各学科评审组意见,从论文的创新、价值、逻辑论证和难易程度四项指标,按百分制对初审的候选论文进行无记名打分评选。按总分高低并结合等级标准、名额评出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
评审标准:实行百分制并综合评定的评审标准。
(1)论文的创新(占总分的30%)。是指论文提出的观点、方法等方面有独特见解,即有新理论、新发现、新观点、新方法,对推动学科建设与发展起到一定推动作用。
(2)论文的价值(占总分的40%)。价值分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两方面。
学术价值:是指论文对本学科知识的影响与积极促进作用。
实用价值:是指论文对国民经济建设、生产实践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3)论文的逻辑论证(占总分的15%)。是指论文立论清晰、主题明确;论据充分、科学可靠;分析深刻,推论严谨、逻辑性强;数据处理、实验设计与方法先进可靠;结论准确、严密;文字表述精练、主题突出。
(4)论文的难易程度(占总分的15%)。是指论题涉及问题的深度、广度、复杂程度、工作量和撰写论文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水平高度。
另设特殊贡献分(20分)。对在理论研究或应用技术研究上确有重大突破,对学科发展和经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并在国内外学术界引起良好反响的论文,酌情给予特殊贡献分(最高为20分),评分时必须从严掌握。
4.公示。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名单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六、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优秀论文,予以表彰奖励。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向论文第一作者颁发相应等级的《广东省预防医学优秀论文证书》和奖金。
广东省预防医学优秀论文评审委员会编印优秀学术论文集,分发各专业委员会、各地级市预防医学会、有关单位和论文作者。
七、附则
优秀论文评选每年一次。一般评奖时间为11-12月。评委会办公室提前三个月向公布报送优秀学术论文的截止日期。
省专业委员会、地级以上市预防医学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具体评选办法,开展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本办法由第四届第三次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附件:广东省预防医学会优秀论文推荐表